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科研、生产与技术开发为一体的国家大型稀有金属企业集团;是世界钽铌冶炼加工三强企业之一,是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双重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863”产业化基地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宁夏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公司为主发起人组建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深交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公司现有员工3200多人,工程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0%。其中高级工程师18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2人、有宁夏唯一的一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公司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多学科交叉、结构合理、组织严密、特别能攻坚的工程材料、技术开发、管理与市场开拓队伍。公司有19种产品全方位出口,为我国钽、铌工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进入国际大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国际地位做出了突出贡献。1995年以来公司共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拥有13项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先后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工作。
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在公司党政及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十五大精神,以集团公司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培养公司“四有”新人、建设一支蓬勃向上、勤于学习的青年队伍(集团公司党委2003年提出了要建设一支蓬勃向上、勤于学习的青年队伍,并制定了八条具体标准)为目标开展工作。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在公司生产、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生力军、突击队作用。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此,公司团委分别于1999年、2003年被团中央两次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光荣称号,曾获得宁夏团区委、团石嘴山市委授予的“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全国青工创新创效奖”、“创建青年文明号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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